“10月份才訂了雜志,11月學校又讓訂,這次還讓孩子給家長帶回來‘回執單’,根本就是強制。”昨日,山陽城區一中一學生家長質疑說,學校給學生發征訂雜志回執單,本身就有強制意味。
“我家孩子10月份剛在學校訂了《少年月刊》,這幾天,孩子又拿回來一個告家長書,并附著回執單。”近日,山陽城區一中的一名學生家長向《華商報》投訴稱,學校給600多名孩子每人都發了征訂回執單,要求訂閱雜志,他覺得這是學校在強制征訂,而且這一段時間,要孩子訂雜志有些頻繁。另一位學生家長質疑說,學校給每個孩子都發回執單,本身就有強制意味,作為家長,好多人不好意思在回執單上寫“不同意”。
家長提供的告知書上顯示:請家長結合孩子個性特點,幫助孩子選擇一種或一種以上的雜志供學生課外學習閱讀,并將回執單交學生班主任辦理訂閱手續。
“我們確實給初一至初三學生都下發了告知書。”11月30日,山陽城區一中校長管廣富說,10月份,學校也的確在全校發起給學生訂《少年月刊》,那次是團縣委要求的。這次給學生們訂《新新初中生》等雜志,,也是教育局領導要求的。
管廣富介紹,學校每年都會面臨訂閱雜志報刊的任務,已經持續很多年,“但我們都是讓孩子和家長自愿選擇,不存在強制性質。”
昨日上午,管廣富發短信稱,截至12月1日上午,全校一共有70名學生訂了《新新初中生》。
對此,山陽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稱,此次征訂,是應商洛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市直教育單位要積極宣傳并切實發揮好《中國教育報》《教師報》《陜西教育》的指導作用,認真做好征訂工作……
他介紹,文件還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應在堅持自愿、廣泛宣傳的原則下,做好《新新初中生》《新新小學生》等廳屬教育報刊的征訂和推薦工作,確保學校圖書室至少有5套以上學生讀物。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