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物業收費過高,尤其是水、電價格高于規定價格,陜西商洛市商州區的黃女士拒絕交費用,黃女士讓物業停暖,但物業停暖又停水。對此,物業解釋稱,住戶沒有和他們協商,為了防止住戶家中滲水才停了水。此外,因為住戶欠物業費用,小區還規定對欠費的住戶每次限額購電。
業主:讓物業給家里停暖 沒想到水也停了
12月9日,在商洛市區天嬌國際小區1號樓1樓家中,提起被停水一事,黃女士說,之前她家客廳的走廊吊燈因為滲水燈罩脫落,找到物業也沒有結果,為這事她沒少操心。今年冬季小區供暖開始,老公在外地工作,她本人在父母家中住,經常不回家,小區讓交取暖費,她就沒有給交物業費。
“我們小區供電每度0.64元,水是每立方3.2元,價格遠遠高出規定價格。”黃女士嫌價過高拒絕交費,隨后她給小區打電話說給她家停止供暖,結果上個星期她回到家中,水也給停了,找物業也沒結果。
黃女士說,因為她家在一樓,當時購買房子時說,不需要交電梯費用,結果物業也讓她交費。因為他拒絕交電梯費,在交其他物業費用欠費時,物業告訴她讓一次性將欠費交完,她就沒有交,結果物業給她限電,一次性只能充10元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