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曾春)不假而走、遲到早退,違規收取移民搬遷戶建房管理費……1月12日,在2016年春節來臨之際,為及早提醒、嚴明紀律,商州區紀委通報4起典型違紀問題。
這4起典型違紀問題分別如下:
2013年6月,商州區殯葬管理所所長李永卓借去常州為該所購買車輛之機,違反規定攜帶家屬到旅游景點游玩,將應由個人承擔的2892元費用在區殯葬管理所報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10月至12月,商州區腰市鎮文廣站干部石小峰,無視單位紀律規定,經常不假而走,遲到早退現象嚴重,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1年至2012年,商州區沙河子鎮任家后村黨支部書記任戰良(時任村主任)通過召開會議違規收取9戶移民搬遷戶建房管理費205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至2015年,商州區三岔河鎮財政所原所長陳立志,長期以財政所名義違規租用自己所購私家車,并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車輛購置稅、車內裝飾等費用5180元在財政所報銷,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并被免去財政所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