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交規在對闖黃燈、開車打電話等違法行為加 大處罰力度的同時,也引發不少網友關于新交規是否會對車險產生影響的熱議。保險專家指出,新交規的實施不會影響保險合同的原有效力,但會在責任劃分上有所 變化,還可能會間接影響下一年的保費。
新交規不影響原合同效力
新的交規實施之后,闖黃燈、開車打電話等違規行為成為車主們討論的焦點,并由此引發了車主們的擔憂:如果闖了黃燈,或者開車打電話的時候發生交通事故,那保險公司會不會因此拒賠呢?
事實上,車險理賠并不僅針對不違規的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某市場排名前五的保險公司理賠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只要這些事故不是建立在故意行為基礎上,保險公司的理賠完全以車輛保險合同為依據,賠償將在合同載明的責任范圍內進行。
據了解,只要車主在出險后48小時內報案,保險公司都會派查勘員到現場查勘。只要現場符合理賠條件,一般都是認可的。“但是也要注意在保險公司規定的報案時間內報案,如果報案遲了,就有可能會加扣部分免賠。”上述負責人介紹。
事故責任認定或受影響
雖然新交規的實施并不會影響原保險合同的效力,但在事故責任認定方面卻有所變化,并據此影響到下一年保費。
“以 前,因闖黃燈發生的事故不用擔責任;現在,一旦闖黃燈的車撞上了闖紅燈的行人,雙方都將視為違規,在事故責任中各承擔50%責任,保險公司所承擔的理賠責 任增加,直接關系到下一年車輛保費。盡管公安部規定闖黃燈暫不處罰,但仍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據上述負責人透露,保費的高低不僅跟出險次數有關,而且還 和車主在交通事故中責任大小掛鉤,而這會直接影響下一年度的保費支出。
據了解,車險實行保費浮動機制。通常,如果車輛在上一年度 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則第二年的交強險價格就將下浮10%。若連續兩年未發生事故,則第三年的交強險價格將下浮20%。以此類推,交強險價格最多下 浮30%;反之,下一年的交強險則上浮,出現次數過多還可能被拒保。(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