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牛磊)我市市區城市供水價格在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并報省物價局批準,將從2012年11月抄見水量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價價發[2011]176號《關于進一步推進我省城市供水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商洛市物價局商政價發[2012]76號《關于調整商洛市市區供水價格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按照"充分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補償供水成本"的原則,加快推進市區供水價格改革。我市市區調整后的供水價格將由現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特種行業用水等五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三類。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生活、福利院、養老院、社區居委會服務設施和各類學校、幼兒園用水(以上行業中以盈利為目的的第三產業用水除外),其價格暫不調整,仍為2.4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工業、行政事業單位和經營服務業用水,本著工商同價的原則,其價格調整為4.50元/噸。特種行業用水包括車輛沖洗業、洗浴業、婚紗攝影、美容美發、室內游泳、水上娛樂、茶秀、咖啡廳、歌舞廳、棋牌室、網吧、游戲廳、電玩、養生、桑拿、沖浪、足浴等休閑娛樂業,其價格調整為10.00元/噸。在本次供水價格調整中,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類用水污水處理費將由現行0.80元/噸提高到1.00元/噸,并將取消供水價格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并入基本水價內。
我市市區本次供水價格改革將逐步建立起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有利于供水企業良性運行和城市供水事業發展,促進節約用水和污水處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價管理體系,對提高水資源的綜合性統籌規劃、管理和利用效率,有效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對稀缺性資源的配置進行宏觀調控,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