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蔚副司長接受記者采訪 攝影:韋學敏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付希娟):本月9日,商務部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司副司長方蔚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上宣布,新修訂的《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將于10月6日實施。會后,方蔚副司長接受國際在線記者專訪時表示: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最大亮點是:今后對外投資將以備案為主,意味著還企業對外投資的自主權,這可以說是一種根本性的變革!
訪問一開始,方蔚副司長就激動地向記者表示,新版《對外投資管理辦法》是剛剛出爐的,“前天部長才簽的(9月6日),10月6號起正式實施。”據了解,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 (2013年本)》,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據此,商務部啟動了對2009年3月頒布的老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9個月后形成了現在的《辦法》。
新頒布自然有“新氣象”!方蔚向國際在線記者介紹說,新《辦法》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精神,簡政放權,還企業對外投資的自主權。“這個辦法一共五章三十九條,主要核心就是備案為主,審批核準為輔。備案占99%,審批核準的占1%,需要核準的就是未建交國家和受聯合國制裁的一些國家。”方蔚副司長進一步解釋,這意味著將還企業對外投資的自主權,這是一種根本性的變革。
與5年前的老版相比,新版《辦法》明顯不同的是取消了“企業應當在其對外簽署的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生效前,取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核準”的要求,體現了企業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
但是,自主決策必然須自擔風險。新辦法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范風險”,提醒企業搞境外投資,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方蔚指出,“企業必須有擔當,要自行承擔境外投資的責任和風險。”對此,有從事對外投資的企業代表告訴記者,這條規定讓企業投資決策的壓力和項目管理的風險責任陡然增加,但同時也更為理性和客觀,體現了政府主管部門管理思維的轉變,即由依賴行政管理轉變為認識和尊重客觀規律。
尊重客觀規律還體現在對備案審批時間和手續的規定上。以往冗長的審批流程,往往導致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喪失最佳時機。新《辦法》加大了對外投資的便利化服務,對此,方蔚副司長告訴記者,“如果條件具備,三天備案,就通過了。這個是真正的備案制,改變了過去冗長的審批,便利化大大提升。” 與此同時,在對境外投資范圍的規定上,也更顯開放性。“我們引入了負面清單的模式,在第二章中有四條規定是不可為的,這四條禁止之后,其他的‘法無禁止即可為’,都可以做!”
近年來,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大手筆并購,展示出足夠的資金實力,但是僅僅有資金實力是遠遠不夠的,境外投資尤其是資源項目投資,更需要的是軟實力,即跨文化管理能力。對此,方蔚副司長還特別提到新《辦法》對中國企業軟實力建設的關照,“新辦法還規定企業在國外要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這個社會責任就包括對當地法律、民生、環境、勞工、文化等方面的尊重和遵守。”
最后,方蔚副司長總結,“總之,新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體現了對市場規律的尊重,無論是企業主體性、投資便利化還是開放度,都有體現,體現了一個開放型政府在境外投資方面的根本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