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目前科技部已著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的研究工作。
1996年頒布實施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科技成果轉化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各類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政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職責和保障措施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規范。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十多年來,我國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如何進一步解決科技與經濟的結合,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成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環節。2006年以來我國先后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對科技成果轉化提出了很多扶持措施,特別是2007年底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對此也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建議適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
教科文衛委員會表示,將密切關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的工作進展,提前介入有關工作,開展相關的調查研究,并對該法修訂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