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以來,14年中,共有53名落馬省部級官員涉及房地產。而據不完全統計,14年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在100人左右。這就意味著,近一半的落馬省部級高官或多或少與房地產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設領域腐敗頻發,交通局長頻頻落馬。而近年來,國土局長的落馬節奏顯然快過了交通部門,這充分表明房地產利益鏈已經成了當前經濟腐敗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個毒瘤。”(10月9日《中國經濟周刊》)
落馬貪官半數涉及房地產,這是最近14年整體的統計數據;如果將統計時間縮短到最近幾年,甚至絕大部分落馬貪官或多或少都與房地產有關:要么是從房地產開發和房價暴漲中謀取不正當私利,要么則是將腐敗所得兌換成一套又一套的房產。毋庸諱言,當下的房價高漲,與很多政府官員從中謀取腐敗私利緊密相關,他們中的很多人同時又是房價暴漲的直接受益者——“房叔”、“房姐”、“房爺”層出不窮,足以說明官員涉“房”之深。
很奇怪的是,雖然貪官落馬多與房產有關,但真正因為房產判罪的卻很少;一些“房叔”、“房姐”因房多而被曝光,可最后對他們的審判定罪卻與房子沒有關系。公眾依然不知道,依靠他們的公職收入何以買得起那么多的房產。落馬貪官多涉房,很多貪官甚至直接就因房多而下馬,但多套房產本身往往不是審判定罪的重點,這是公眾對于貪官“房”事最不能理解之處。
十八大之后,因為害怕黨中央會掀起反腐敗強勢行動,有一段,在很多城市曾經出現過所謂官員拋房潮,有的官員甚至一次就甩出八套之多。那無疑是“房多多”們比較忐忑的一段日子。時間再往前推一點,頻發的“房多多”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也曾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公眾抓住貪官多涉房的特點,曝光了一些“房多多”,后來一些地方就推出了“嚴禁以人查房”的政策;早就應該完成的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工作也不順利,慢如蝸牛。
在房價暴漲的今天,貪官多涉房其實并不奇怪。這提醒我們,反腐敗應該抓住房子作為切入點。公眾雖然被嚴禁“以人查房”,但是反腐部門顯然有權這么做。某種意義上,官員“房多多”就是一封公開的舉報信,反腐部門應該以此入手嚴格調查。相比偶爾有知情人士冒著被報復的風險舉報某個官員“房多多”,反腐部門實在不應該放著現成的反腐手段不用。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