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法院石門人民法庭認真開展‘兩學一做’,不唱高調,不走過場,大力強化黨性修養,大力提高服務意識,堅持學習工作兩不誤,結合目前開展的化解執行難問題,充分認識解決“執行難”是老百姓對人民法院工作的急切希望,在認真搞好審判工作的同時強化執行工作,近期執行一起執行積案,受到了當事人及當地干部群眾的稱贊。
2014年7月李俊才等五名村民訴洛南縣石門鎮黃龍鋪村民委員會物權保護糾紛一案,經調解雙方解除“五荒”資源流轉合同,由黃龍鋪村委會一次性補償五原告人民幣五萬元。結案后被告因支付能力及村上換屆等因素影響,致使本案遲遲不能執行。五名原告均是七八十歲的老人,申請執行后石門法庭非常重視,但是面對集體經濟沒有收入來源,換屆人事變動,村干部消極履行的狀況石門法庭心急如焚,但又非常無奈,為此,在設法安撫好申請人的情況下,法庭多次研究執行方案,在無法有效強制執行的情況下,只能幫助村上想辦法。庭長王新雄十多次去離法庭數十里的村委會做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消除個別干部的消極心理,使他們充分認識執行工作的重要性和法律的嚴肅性,特別是前不久聽說村上的一筆債權可能要收回來,在公路不通的情況下庭長騎上摩托車,帶上法庭同志,多次去聯系督促村上,要求優先支付,履行本案的執行標的,在村上收回此筆錢的第二天,王新雄與庭上同志騎上摩托車往返一百多里,來到黃龍村法官工作室主持執行,冒著酷暑和當事人雙方上到承包的荒山上,主持勘界交接林坡,經過一天的工作,終于辦完了雙方的林坡交接手續,完成了執行程序。
石門法庭通過對本案的執行,受到了所在村干部群眾的好評和稱贊,他們說竟然有這么死腦筋的人,不是你們這么執著,這錢我們根本就給不了。幾位老人拿到執行款激動地說,幸虧遇見這么負責人的法官,不然他們有生之年可能都見不到這個案子的執行款了。(王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