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瑣事,達州通川區羅江鎮俞某和妻子王某長期不和。6月4日,幾經波折兩人終于離婚。但次日晚,俞某竟持刀將前妻王某殺死,并在逃匿中自沉州河。
據通川區警方介紹,6月5日晚,刑偵大隊接到羅江派出所轉警稱,在羅江鎮紅梁村發生一起命案。
經調查發現,死者王某案發前一天才與前夫俞某離婚。在現場,民警還發現一封俞某留下的書信。在信中,俞某表示兩人長期不和,所以持刀殺妻,并在作案后用兇器自殘。但是由于俞某在警方趕到后已不見蹤影,進一步走訪發現,案發后俞某曾和親友通電話,告知了自己殺妻的緣由,并稱自己要擇地自殺,要親友們不要尋找。
此時有村民告知,受害人王某在州河對面承包了一片果林,家中常備一條小船,以便過河干活。民警立即來到河邊,尋找王某家的小船,發現該船也不見蹤影。民警和羅江鎮政府工作人員,立即在河岸兩旁和河中展開搜索,連夜尋找嫌疑人。
6日凌晨5點左右,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員在附近的河段上發現一條小船,上面還有一人。經喊話確認此人正是俞某,希望其投案自首。
俞某在現場喊話,向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員承認殺妻罪行后,迅速將小船自沉。由于連日大雨,州河水速較急,加之夜色深沉,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員來不及救援,俞某很快被河水沖得不見蹤影。兩天后,俞某的尸體才被打撈起來。(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