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馮凌民)買回大量豬肉卻無法燉爛,這讓蔡某懊惱不已。無奈之際他只得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該縣藥監局監察大隊與畜牧中心人員迅速查處,為幾名消費者當場賠償損失,并對問題豬肉全部追回銷毀。
因圖便宜,近日,蔡某等3人在商南縣長新路,從一開著農用車的肉販子胡某手中一次性購買了價值近3000元的豬肉。回家后忙著收拾做成臘肉,并留下一部分準備給其他親戚,電話里親戚告誡他要提防有人銷售老母豬肉。為防止萬一,他急忙用高壓鍋煮了幾塊,結果煮了兩遍都煮不熟。蔡某找到售賣豬肉的販子后,將人和三輪車擋住,打電話請求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查處。縣藥監局監察大隊迅速趕到現場,與畜牧中心人員聯合查處,將商販車上現有的30余斤豬肉予以沒收,并讓其為3名消費者當場賠償損失,對已經銷售的問題豬肉全部追回銷毀。
食品藥品監督工作人員提醒,時值年關,一些商販將自行屠宰的豬肉運進城沿街銷售。市民在購買時一定要看清蓋有畜牧部門的“三章兩證”,謹防部分販子乘機銷售老母豬肉和病死豬肉,老母豬體內有一種免疫球蛋白,是一種抗體,食用后可導致人體出現進行性貧血、黃疸、血紅蛋白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