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注
莫非要有
空氣費 陽光費?
@燕京盛世:昆明此舉不可取。如果條例被通過,全國效仿,今后各地可能都會向游客征收空氣費、陽光費。
人家可沒收
游客的錢
昆明市有關部門表示,收生態保護費的想法是借鑒云南大理、玉溪等地。
記者了解到,玉溪確實對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范圍內的生產企業、酒店、餐館經營戶征收資源保護費,但是收費對象并非游客。玉溪對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內經營景區景點的單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數,每人次收取5元。而且,撫仙湖水質之優秀和滇池污染之嚴重,都是全國知名的。
巨額的和快速增長的
治理投入
在云南省政府關于《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中顯示,目前滇池綜合治理資金缺口達到了80%。據報道,滇池治理在“九五”期間完成投資超過25億元,“十五”期間超過31億元,“十一五”期間的計劃投資是183億元。很多質疑者感慨:擁有如此巨額的和快速增長的治理投入,多年治理下來,怎么還有80%的資金缺口?如此耗資巨資都無法治理滇池,那么游客的錢就能將滇池治療好?難道外來游客的錢有特異功能?
一旦滇池真的要向游客收10元生態保護費,昆明會得到多少收益呢?根據昆明市旅游局統計數據,昆明2011年接待海內外游客超4000萬人次,這些游客每天也會為治理和保護“滇池生態資源”貢獻2億元。更何況,這個收費區域是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酒店、旅社,這里面住的“外來人口”可不僅僅是游客。這些人一樣逃不了繳納“滇池生態資源保護費”的責任,集中到一起,每年昆明增加的收入,非常可觀。(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