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禮嘉鎮人彭洪,三年前在網絡轉發重慶打黑漫畫《保護傘》,轉發時加點評“這把傘好怪喲”。結果,出現了讓他意想不到的一幕:電腦右下角當即彈出對話框,叫他去重慶市公安局網監總隊自首。彭洪隨即被處勞教兩年。
9月10日,被釋放已滿一年的彭洪收到了重慶勞動教育委員會出具的《撤銷勞動教養決定書》。近日,他將正式遞交自己的國家賠償要求。
重慶撤銷原勞教決定
2009年9月,彭洪因為在重慶天涯論壇轉發了一張重慶打黑期間“保護傘”的圖片,被勞教了近兩年。
彭洪說,當時各大媒體刊發了一幅名為《保護傘》的漫畫。漫畫是一把傘,傘的邊緣掛著黑惡分子,傘尖上是文強的圖片。而他轉發的漫畫與《保護傘》不同的是,文強頭上還有一幅圖片,是一個人的標準像,但被PS了,沒有五官。
2011年9月從重慶市北碚西山坪勞教所出來后,彭洪便開始了洗刷自己勞教冤屈的維權之路。
彭洪介紹說,之前他向法院提請的訴訟都被拒絕,是因為他的勞動教養處罰決定書丟失了。“我的事情被媒體報道后,他們(重慶市勞教委)都很重視,公安機關和他溝通時,警方也向他表示,可以內部糾錯。”昨天,當事人彭洪向記者表示,已經拿到了重慶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下發的撤銷勞動教養決定書。決定書里寫道:“經復查,對彭洪的原勞動教養決定不當,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及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對彭洪的原勞動教養決定。”
彭洪不再起訴 想得到11萬國家賠償
37歲的彭洪從勞教所出來后,做了一段時間的無業游民。今年4月,開始在重慶一家運輸企業做搬運工。彭洪說:“勞教委員會答應我,接下來的賠償等問題,都會按照法律程序走。”
處罰決定撤銷后,彭洪也決定不再繼續起訴。“因為我起訴的目的就是為了撤銷勞教的決定書,現在目的已經達到了。不過我還會繼續申請國家賠償。”
有關彭洪申請國家賠償的事情,記者采訪了彭洪的代理律師雷登峰。他說,目前還在整理彭洪申請國家賠償的材料,并準備在這一兩天之內把材料遞交到重慶市公安局法制科。
雷登峰計算,國家賠償應按照去年的人均收入標準,即每人162.65元/天的收入計算。此外,每個人受損害的細節和事實不一樣。“這里還涉及精神撫慰金。這樣得結合當事人的意愿和賠償主體(重慶勞動教育委員會)的認同。”雷登峰估計,賠償總額在11萬元左右。按雷登峰的預測,目前可能不需要進法院進行行政訴訟,而是可以直接向賠償的機關提請賠償要求。如果對方不愿意賠償,才會到中級法院進行起訴。(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