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買金銀珠寶,每位營業員接待一撥顧客,只能同時出示不超過2件商品。
下月起,全市金銀珠寶經營場所將安裝與屬地公安派出所聯網的緊急報警裝置。
昨天,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金銀珠寶經營場所治安保衛工作規范的通知》,對包括黃金、鉑金、鉆石等貴重物品為原料的首飾、擺件等商品在內的經營場所進行安保規范。
該規范將于2012年12月1日起實行。
規范中明確,金銀珠寶經營場所的每位營業員接待一撥顧客,只能同時出示不超過2件商品。
出示的商品價格較高時,應有其他營業員或安保力量從旁協助照看。
根據新規定,金銀珠寶經營場所應安裝與屬地公安派出所聯網的緊急報警裝置。(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