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意見強調,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意見指出,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創新考核制度,將服務質量數量、患者滿意度、任務完成情況和城鄉居民健康狀況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與績效工資總量、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掛鉤。依托信息化手段,強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
意見要求,要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任期目標責任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一律采取公開選拔、擇優聘任方式產生。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管部門對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其收入和任免掛鉤。嚴禁將負責人的收入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經濟收入掛鉤。
意見提出,要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待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收支結余中可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結合醫務人員工作特點,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聘用人員的考核與獎懲,根據考核結果及時發放績效工資。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貢獻突出等人員傾斜,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