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六女孩瀘沽湖旅游拒絕“走婚”遭導游強迫下跪寫檢討》的帖子在網上引起熱議。11日,涉事所在地云南省寧蒗縣旅游局官員在接受中新網記者專訪時證實此事,同時表示已吊銷涉事導游資格證,并責成導游所屬旅行社對受害游客做出經濟賠償。
本月10日,《六女孩瀘沽湖旅游拒絕“走婚”遭導游強迫下跪寫檢討》的帖子在網上引起熱議。名為“蓮漪len”的微博用戶發布微博稱其去瀘沽湖旅游時,當地一男性摩梭導游“對我們各種照顧”,并在篝火晚會后邀約一起吃燒烤。“然后(導游)就類似表達各種友好之情”,并邀該游客“今晚跟我去走婚”。在遭到游客拒絕后,“摩梭人態度大轉變改為破口大罵,還收走我手機”,“他反手過來掐我脖子,揚言要整死我和同行的姑娘”。在該游客回到住處后,與其同行以及住在同酒店的“3個房間6個姑娘都被打”。
記者11日致電云南省寧蒗縣旅游局了解此事。該局行業管理股股長胡家瑞告訴記者,確有發生瀘沽湖導游動手打游客的事件,并根據受害游客的投訴情況向記者還原了事實經過。“來自浙江的周姓游客在麗江古城報名參加瀘沽湖兩天一夜游。6日晚上,周姓女子等2名游客應當地一名導游和一名司機的私人邀約去吃燒烤。途中,另外一名游客先行回酒店,周姓女子單獨留下。而后,周姓女子回到酒店后發現手機落在燒烤城,便給導游打電話。該名導游將手機送至酒店后,與周姓女子同行的其余游客發生口角爭執,并因醉酒沖動,動手打人,做出一些情節惡劣的行為。”
云南省寧蒗縣旅游局稱,目前已對該事件做出初步處理,并向記者通報處理經過:7日上午,被打游客到縣旅游局投訴,相關部門隨即展開了調查;8日,根據被打游客提供的材料,縣旅游局請涉事導游及其所在旅行社做出調查筆錄;9日下午,調查結束,根據單位《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對涉事導游做出吊銷導游資格證的處罰規定,并草擬處理意見;10日,縣旅游局協調當事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旅行社對涉及此事的四名游客賠償雙倍團費,并在此基礎上對被打的周姓游客追加500元人民幣賠償;11日,將對涉事導游處理意見做最后定稿。
胡家瑞告訴記者:“目前,雙方已對賠償款金額達成一致意見,旅行社已經款項支付予被打游客。縣旅游局會將加蓋公章的處理結果函、以及導游本人手寫的道歉信一并寄予被打游客。”
記者發稿時,名為“蓮漪len”的微博用戶已將相關微博刪除,也未對記者發出的私信采訪函做出回應。
事實上,“瀘沽湖導游打人”事件并非首次在媒體上曝光。2012年5月,就曾有游客在瀘沽湖旅游時因未參加導游推薦的劃船項目而遭毆打。“最美女兒國”出現旅游亂象引發社會關注。
此間業界人士認為,當地旅游業的行業壟斷使得導游市場“一家獨大”,缺乏良性市場競爭或是導致服務水平不高的原因。采訪中,胡家瑞也向記者證實涉事旅行社為“瀘沽湖旅行社有限公司”,并稱“這是瀘沽湖地區唯一一家有資質從事旅游業務的旅行社”。
瀘沽湖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位于云南省麗江市寧蒗彝族自治縣與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鹽源縣之間,因未受污染的原生態自然美景及神秘的摩梭母系氏族社會吸引國內外眾多游客。(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