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券營業部轉讓海南賽格的問題上,證監會在文號為“證監函[2002]62號”的函件中稱,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即小寨證券營業部)尚未與建設銀行西安分行城中支行脫鉤,其轉讓行為也未經證監會批準,城中支行對該證券營業部的經營仍負有責任。
該函件還稱,“鑒于該證券營業部存在挪用股民保證金和違規拆借資金等違規經營行為,隨時面臨著擠兌風險,請你行盡快恢復對該證券營業部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并履行風險清理責任。”
按照證監會的要求,陜西建行于2002年5月13日,派監管工作組進駐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接管該營業部的印章,并對員工、財務進行管理;陜西建行為補足營業部挪用的股民保證金,于5月16日向營業部拆借資金2000萬元;不僅如此,其為保證營業部的正常運營,還為營業部解決頭寸2000萬元。
上述情形,均在 “建陜報[2002]122號”文件中提及。該文件由西安市公安局于2010年5月26日調取自陜西省證監局,《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亦獲取其復印件。
按照該文件所述,陜西建行還在5月15日成立了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全面業務清理小組,對該部門自成立到2002年5月14日前的經營活動進行全面清理。
“陜西建行在清理過程中,故意隱匿了陜西農信社1.22億國債投資的事項,對該筆交易只字未提,也沒有與陜西農信社采取任何核對。截至目前,該筆欠款本息累計2.8億元。”陜西農信社代理律師趙振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這時,德恒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德恒證券)成為接盤者。《每日經濟新聞》得到了由開信清算組、德恒證券、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三方簽署的協議書,協議內容以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轉讓為主。
三方協議稱,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為陜西建行所有而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證券交易機構,規定原營業部的任何民事行為、負債(包括或有負債)、虧損以及產生的有關股民保證金、交易、賬實不符、股民透支糾紛等遺留問題均由陜西建行處理。
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總算劃歸了德恒證券,然而其與陜西農信社2.8億元的債務,按照三方協議,仍然落在陜西建行的頭上。不僅如此,西安市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陜西建行數年間涉嫌非法持有開信西安證券營業部、轉讓金融機構許可證罪的行為,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大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