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成都”發布,21日下午造謠稱“高新區奧克斯廣場發生劫持公交車事件”的嫌疑人劉某、賴某,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查處,劉某因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被刑事拘留;賴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經查,21日下午賴某在某QQ群內針對其他網友上傳的一張照片,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接連發布了“聽說那個人手里面有爆炸物”“車里面還有人在哭,被當人質了”等虛假消息。劉某在QQ群里看見該內容后,隨即編發了“成都市政府附近奧克斯廣場發生劫持公交車事件。據說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車上有人在哭,車上有小朋友,警察已到,正在勸他。希望不要傷及無辜群眾。”等內容和相關照片上傳至自己的微博。該微博內容在網上迅速傳播,引起市民恐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表示,公安機關將堅決打擊在互聯網上制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也希望廣大網民堅決抵制、積極舉報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記者許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