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鄧成滿)5月24日晚,渠縣人民醫院住院部大門口發生一起中學生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殺害渠縣中學的同學王春龍。日前,渠縣警方公布了李某的殺人動機和作案過程。
據警方調查,李某和王春龍本為渠縣中學同班同學,兩人關系曾很好。后李某降到高二去聽一段時間課,但保留高三學籍,因此報名將參加今年高考。今年5月中旬,李某要王春龍在高考時將答案傳給他,王春龍當即予以回絕。李某對此懷恨在心。
5月24日18時許,李某放學后到渠縣渠江鎮八一街的“宏帛”超市二樓,用9.6元錢買了一把單刃水果刀,并藏于其租住房附近一草坪內,然后回到渠縣中學上夜自習。21時20分,上完自習課的李某從學校回到租住地,將草坪內的水果刀取出藏于右褲包內,搭乘摩托車等候王春龍下自習。21時40分左右,下晚自習回家的王春龍行至渠縣人民醫院住院部大門處時,李某拔出水果刀,從背后向王春龍撲去,并用刀猛刺其背部、頸部。王春龍連中數刀后倒在血泊中,經渠縣人民醫院醫生現場搶救無效死亡。后經法醫鑒定為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遇害者親人情緒穩定,渠縣中學的師生受到心理疏導,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渠縣教育局和渠縣公安局提醒廣大考生,不要聽信一些所謂的“買賣高考試題答案”傳言,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