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李燕 通訊員 莫振英
生意失敗后,留法歸來的孫俊頻頻在網上交友,利用編造的外資銀行總裁身份騙得8名女網友36萬余元。近日,虹口法院以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孫俊徒刑12年,并處罰金4萬元。
孫俊曾在各種交友網站上注冊信息,利用自己的留學經歷,虛構其為法籍華人,擔任某法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某法國銀行亞太區總裁等身份,頻頻與女網友聯系。在確立戀愛關系后,孫俊便以在國外出差國內家屬患病急需用錢、自己想收購公司卻缺少資金、挪用了公司的錢款需要填補、準備辦理法國移民等各種理由來騙取女友錢財。
法院認為,被告人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但無能力退賠被害人的損失,量刑時予以酌情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