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的母親都沉浸在兒女的祝福中時,72歲的何老太卻不得不面對一件讓她肝腸寸斷的事情——為自己的贍養問題與四個親生子女對簿公堂。
老人狀告
親生子女不盡贍養義務
昨日(5月11日),藍田縣法院在藍田縣焦岱鎮安寺溝村開庭,公開審理該村72歲的何老太訴其4個子女不盡贍養義務一案。來自焦岱鎮多個自然村的村民紛紛趕往安寺溝村,這個地處山中的村子已經許久沒有這么喧囂,大家都在議論著,到底是怎樣的矛盾,讓這個72歲的老母親下決心把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
當顫巍巍的何老太被人扶到原告席時,人群中發出一陣陣低嘆:“老太太病得不輕,需要人照顧。”何老太在起訴書中說,自己有兩兒兩女,如今都已成家立業。1996年,老伴病故之后,按照分家時的協議,她一直與次子生活,然而由于生活瑣事,她和次子產生矛盾,2005年離家出走,乞討為生。乞討途中體力不支暈倒在路邊,被來自河南的喪偶老人焦師傅收留,二人遂同居生活。
何老太未經同意與焦師傅一起生活,讓子女們非常不滿,次子更是不愿何老太再進家門。2011年11月11日,何老太突發腦梗,靠著焦師傅補鞋的收入住進了醫院,子女們沒有給任何的治病錢。患病之后,何老太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們又拒絕為她看病,一氣之下,何老太將四個子女告上法庭,請求每人每月支付贍養、醫療、生活費用400元。
子女回復
因為母親有新老伴兒
昨日的庭審中,何老太因病口齒已經不清,當代理人宣讀起訴書時,何老太幾度哽咽。但談及母親的贍養問題,除了最小的女兒之外,其余3個子女均認為,母親已經和他人同居,焦師傅負有扶養的義務。
曾經和何老太一起生活的次子表示,自己的姐姐已經出嫁,沒有贍養義務,大哥分家后,按照分家協議,也沒有贍養義務,自己有義務卻沒履行,也是有原因的。“我們承認,這些年沒有為母親看過病,沒有給過生活費,那是因為母親已經有老伴兒了,老伴兒應該養她。”三人表示,如果要讓他們承擔母親的贍養義務,母親就得答應,和焦師傅一刀兩斷,從此不再來往。
昨日,藍田縣法院在藍田縣焦岱鎮安寺溝村開庭,公開審理該村72歲的何老太訴其4個子女不盡贍養義務一案。來自焦岱鎮多個自然村的村民紛紛趕往安寺溝村,這個地處山中的村子已經許久沒有這么喧囂,大家都在議論著,到底是怎樣的矛盾,讓這個72歲的老母親下決心把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
法官觀點
子女應無條件履行贍養義務
法官在聽完了雙方的陳述后認為,何老太先后生下4個子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按照法律規定,4個子女有義務贍養老人,這一法定義務不因女兒出嫁而免除,也不因子女依分家協議對與自己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履行了贍養義務而免除,是必須履行的;其次,何老太與他人同居,只是喪偶老人為老有所依的權宜之計,應該寬容和理解,子女不應該因母親與他人同居而拒絕履行其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
法官說,之所以選擇在農村公開開庭,是因為本案所涉及的是觀念認識不同所引發的農村老人贍養糾紛,“部分農村群眾思想觀念落后,法律意識淡薄,一些傳統觀念與現行相關法律精神之間有沖突。希望通過巡回開庭審理,宣傳普及法律,矯正傳統認識,倡導文明社會道德風尚,構建和諧家庭關系”。
法庭調解
兩老人分手子女接母親回家
在聽了法官一席話之后,何老太的子女們態度略有好轉,他們同意,接受法庭調解,讓年邁的老母親得到最好的安排。但他們堅持表示,贍養母親的前提是讓焦師傅和她分開。得知兒女們的意思,昨日也在庭審現場的焦師傅當即表示,自己能力有限,無法繼續照顧何老太,愿意退出,把何老太交給她的子女。他給何老太留下500元錢后,匆匆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