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竊賊瞄準中小學生,自2010年起冒充老師或學生家長,先后十余次潛入學?;驅W生家中作案,竊得現金、手機等大量財物。日前,經寶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涉嫌多次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0年8月的一天,李某在一小學門口攔住一名女學生,稱自己是學校老師,要去該女生家中家訪,該學生信以為真,將李某帶至自己家中。李某見到學生家長后,又用“根據學校組織安排來家訪”的說辭,騙過了女生家長,并以需要復印學生手冊為由,將家長支開。之后,李某讓該女生在15分鐘內寫一篇作文,乘女生寫作文之機,李某溜進家長房間,在大櫥抽屜內翻找出2000元后離開。第一次作案輕易得手,讓李某吃了“定心丸”,在接下來的數個月中,李某更加肆無忌憚地以上述方法實施盜竊,有時甚至偷完一名學生家后,又讓該學生將她帶到附近同學家中繼續行竊。經偵查,從2010年8月至10月間,李某用同樣手法,先后到9名學生家中行竊,共竊得現金8520元、手機2部、照相機1部、香水1瓶。
除了到學生家中行竊外,李某也打起了學校的主意。2011年6月10日下午3時許,李某冒充學生家長潛入某小學,溜進4樓教師辦公室,竊得被害人肖某辦公桌上的銀行信用卡一張,嗣后其持該卡至世紀聯華超市等處刷卡消費人民幣9560元。今年2月8日12時許,李某又偷偷潛入某中學教室,從9名學生的課桌內竊得人民幣3000余元、手機7部(共計價值人民幣3670元)以及交通卡、超市卡、面包卡等財物。(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