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經驗
黃某不曾想到,身為一家機場的老總,竟然在自己的機場也“飛不出去”了。因為機場拖欠一公司3200萬元長期不還,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采取了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無奈之下,黃某主動找到法院,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類似的事在湖南并非個例。近年來,湖南法院強勢推出了反規避執行“十大舉措”、全力構建反規避執行“快速反應機制”,僅2011年,全省就清理出規避執行案件6160件,執結4690件。
在反規避執行工作中,常德經驗為湖南法院人所津津樂道,并于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經驗交流會議上作了交流推廣。近日,《法制日報》記者趕到常德一探究竟。
勇于碰硬絕不打退堂鼓
去年10月,常德執行法官趕到一家商業銀行,出示裁定書要求凍結一筆170萬元執行款。銀行柜臺工作人員說要請示經理,經理說要請示行長。3分鐘后,該賬戶170萬元不翼而飛。
執行法官趕緊給常德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李菊初打電話:“怎么辦?”
“先撤。”李菊初說。緊接著,法院召開會議,成立專案組,開具執行調查令返回該銀行,調取當天銀行監控記錄和工作人員電話記錄,將經辦工作人員隔離單獨問話。得出結論:銀行通風報信導致170萬元被劃走,屬規避執行的行為。
“48小時內將170萬元執行款補充到位,銀行負責人作具結悔過,否則,法院將對銀行罰款30萬元。”法院下達“通牒”。第二天,該銀行負責人的具結悔過書被張貼在了法院門口,此事也順利解決。
“反規避執行,不論阻力多大,無論關系如何復雜,法院都要敢于較真,勇于碰硬,絕不打退堂鼓。”李菊初說,要讓群眾看到執行部門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為了一筆532萬元的執行款,我和60多名員工到處上訪,2010年10月李菊初第一天到中院執行局上任,我們就把他堵在了辦公室。”一家蔬菜供應企業老總劉子明回憶說,當時大家對拿回欠款心里沒底。
讓劉子明沒想到的是,2011年6月,常德市中院將對方一處房產強制拍賣,執行款很快到位。
“司法是公正的。”后來,這成了劉子明的口頭禪。
據了解,2011年,常德法院執結涉及政府機關、基層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特殊主體案件40余件。
整合力量快速精準反應
叮鈴……5月15日下午,常德澧縣人民法院執行110值班室,電話鈴聲響起。法官拿起電話,對方急促地說道:“肖某回來了,你們快來。”
接到報警后,法院立即通知轄區法庭組織干警趕往官垸鄉,對之前已批準拘留的被執行人肖某實施拘留。當天,肖某主動申請履行給付義務,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
記者看到,澧縣法院執行110值班室位于該院辦公樓一層,由執行局、澧陽法庭、司法技術室3個機構構成。李菊初介紹說,執行110和公安110類似,配備專門車輛、電話和值班人員,形成集中調度、分片指揮、就近處置、協作配合的運作模式,提高了反規避執行快速反應能力。
針對山高路遠、信息閉塞的情況,常德一些縣結合實際情況聘請了執行信息員,設立了懸賞基金。石門縣從縣城到最遠的鄉鎮要1天多時間,執行信息員成為反規避執行的千里眼、順風耳。
讓李菊初引以為傲的是,常德市中院于今年3月創造性地推出了執行積案清理專案組,從10個基層法院執行部門抽調了13名骨干到武陵區人民法院工作。
武陵區是常德市中心城區,每年執行案件量占全市三分之一左右,近年來,執行積案已超千案,其中不乏規避執行案件。專案組將案件集中后,一一查遍所有金融機構、房管部門、國土部門等,兩個多月時間,就辦結了70多件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