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交警對違停車輛進行“輪胎上鎖”的處罰措施。車主“心急”撬鎖將車開走,最終換來十日“牢飯”。
7月31日上午8點半左右,交警巡邏時在淘金路182號對出路面發現一輛無牌亂停放車輛,因為無法聯系到車主,警方遂用鎖輪器鎖住車輪胎,并在駕駛室車窗位置貼上處罰告知書,請車主按告知書上的聯系方式,依規接受處罰并解鎖。誰知車主竟找來開鎖公司,直接將鎖輪器磨壞剪掉,然后將鎖輪器帶走。8月6日,在警方的努力下,蓄意破壞鎖輪器的肇事車主終于歸案。
在派出所里,該車主承認他當時收到了“告知書”,但他當時有急事,便找來器械直接將輪胎鎖磨壞剪掉然后逃逸,并將損壞的輪胎鎖放于車后備箱處(見右圖)。既然有急事要辦,為何不坐計程車,卻有時間找開鎖公司開鎖?車主面對警方的反問無言以對。目前,該車主已被警方以妨礙執行公務給予十天的行政拘留處罰。
廣州交警東山大隊梁警官向記者透露,在7月底開始對違停車輛執行輪胎上鎖措施后,華樂路附近的車輛違停現象明顯減少。拆除車輛號牌違法停車并破壞輪胎鎖的案件是首次發生。梁警官同時表示,華樂路和淘金路的道路狀況比較特殊,可供停車的位置不多,所以才造成此前許多車輛在夜間違規停放。(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