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發是誰?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張原為新寮村村民,1991年底將戶口遷出;1969年曾任新寮村黨支部書記,1973年至1982年期間擔任公社黨委委員兼村書記;1990年之后一直經營醫藥生意。
2009年,張某發因嚴重毀壞耕地19.842畝,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被當地警方刑拘后不久,潮陽區國土局又向警方發函稱:“在調查期間,張某發對其非法占用耕地面積19.842畝組織了整改。拆除了內外圍墻,運走磚塊和廢土,進行了翻土、填土并種上香蕉、甘薯等農作物面積10.8368畝,未整改面積9.0052畝。”
根據相關法規,非法占用的耕地中,基本農田面積5畝以上或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面積10畝以上,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的,可立為刑事案件。而正因有了國土部門出具的這份函件,張某發由違占19.842畝土地陡降至9.0052畝,低于法律規定的“10畝以上”的刑事追究標準,張某發于是由刑拘轉為“取保候審”。
依法收歸集體
實際仍是私有
在國土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新寮村委會的書面反映中,都證實了祠堂及配套建筑設施是由張某發斥資修建。2009年國土部門介入調查后,作出“已形成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依法予以沒收”的處理。
2009年9月8日,村委與張某發簽訂土地收回協議書,重新把祠堂前的土地承包給村民種植管理。但村民們反映,那些所謂“收回”的土地其實都租給了張某發的親信,租期沒有限制。而包括祠堂等建筑物的實際控制權,依然在張某發手中。記者在祠堂的從厝里走訪租戶,一位在此租住的阿姨稱,這些房屋都是向張某發租的,每年租金要一萬多元。
至于祠堂的“后包”、那棟五層高建筑,據了解,張某發原本打算用于祠堂祭祖供牌位的場所,目前有兩層改成廠房出租給一家繡花廠。
祠堂前的野味農莊茶座,經營者是張某發的外甥,其親口證實:這塊地是向張某發租的。
8月28日,谷饒鎮國土所一位蔡姓負責人介紹說,盡管早已對該建筑予以沒收,但由于沒有相應的規定,這些建筑目前仍缺乏管理,對于整改好的幾十畝土地,目前已由村委會發包給了村民,“至于這些廠房和土地是否承包給了張某發的親屬,還需要進行調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谷饒鎮地區的宅基地20多年來幾乎沒有規劃,許多企業用地都是“少批多建”或者“未批先建”,導致許多村民連合理的建設住宅的土地都沒有。(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