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學院文學院的一位張姓教授說,一個人的性格形成期一般在20歲以前,而中小學生恰好處于這個時期。在中小學生成長過程中,學校是其成長的主要環境。而大量事實表明,無論體罰學生是出于何種主觀動機,又是以什么面目出現,都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傷害。
張教授認為,教師正當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懲戒不屬于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對學生的一切行為都給予包容、甚至遷就的做法。批評和表揚同樣重要,不負責任的表揚會讓學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她指出,懲戒是對不良行為的矯治,其實也是一種愛,體現了更強的分寸感。(荊楚網-楚天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