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新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問候老年人。
“‘常回家看看’屬于倡導性條款,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事實上,經常問候是滿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主要形式。‘經常看望或問候’是很靈活的說法,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每幾天或每幾個星期或哪個國定節假日要回去看望老人。即使不能回去看望,打電話、發短信、發郵件,甚至是視頻問候也是可以的,也符合法律規定。 ”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認為,如果是明知老人生病,但不回家照顧,也不盡到贍養義務,導致老人死亡的,可以按照遺棄罪追究刑事責任。
[思考]
獨居空巢老人多感寂寞
電話溝通怎比當面交流
上海市老年基金會曾對黃浦、長寧、閔行等區1018名老人進行過一項抽樣調查。數據顯示,獨居和空巢老人約占三成,而獨居空巢老人中有八成會感到寂寞。調查同時顯示,約60%的老人怕生病,擔心因病致貧。約70%的老人認為衣食住行和生活無憂,最怕的還是“精神空巢”。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社會學家章友德表示,上海是全國老齡化程度最高、問題最嚴重的城市,不少“80后”的父母逐步進入老齡階段,“四二一”(即4個老人、一對夫妻和一個孩子)逐漸成為主流,家庭養老功能必然受到沖擊和削弱,更多老人只能選擇獨居生活。在此還是要倡導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作為子女即使不能跟老人家一起住,至少應該一周多回去幾次,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就更應該輪流回去看看老人。有些子女認為通個電話,就算盡孝了,但在電話中溝通怎么樣都比不上面對面地交流。
悲劇凸顯養老機制不完善
政府可購買社工上門服務
章友德表示,獨居老人驟然離去,相隔多日才被發現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這凸顯了我國在邁入老齡化過程中,養老機制不完善的問題。目前,我國的養老是以居家養老為主,社區照顧為輔,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社區照顧的力度還遠遠不夠。
章友德建議,除了要加大公益性養老機構的建設外,還應該降低門檻,采取更多的扶持措施,鼓勵和發展民間和社區養老場所;另一方面,應該盡可能實現政府購買社工上門服務,加大政府性服務的覆蓋面,并與無償服務的志愿者行動相呼應,讓更多獨居老人得到及時照應和救助。
社工上門服務非常關鍵和重要,例如一名社工負責小區里的30位老人,每天上門看看老人的情況、陪老人聊聊天,這樣能有效防止老人離去多日未被發現的悲劇重演。此外,還應定期做好老人的健康記錄調查,也可建立老人互訪機制,發動小區內的老人,哪怕是相互之間隨手敲一下門、打個電話問候一聲,這些微不足道的舉動都會讓彼此感到溫暖和心安。
強制“常回家看看”
但實際幾無執行可能
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生效當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案,法院判令當事子女必須每兩月回家一次看望老人,否則可能被強制執行并處以拘留,這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首個判例。有人認為,不看望老人屬于犯罪行為,會被拘留起來。對此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認為是公眾誤讀了,“常回家看看”幾乎沒有法院執行的可能性。“我們的法律在面對虐待、打罵老人的這種積極行為上,可以強制制止并追究責任,但在不回家看望老人這種消極行為上,很難強制執行。通俗一點說,哪怕法院判決子女每月回家一次,但子女就是不肯回的話,法院也不可能拿繩子將子女綁回家。”王展表示,至于拘留,這是最壞的結果,“如果都拘留了,說明父母與子女已經撕破臉,關系已破壞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了”。(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