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子孫德東被控與人發生沖突后,在駕車駛離時將對方剮倒,致人死亡,今天上午孫德東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他被控故意傷害罪。
孫德東是黑龍江人,無業,住在懷柔廟城鎮,他有多起前科劣跡,曾于2007年2月因吸毒、非法攜帶管制器具被行政拘留15日;2008年5月因吸毒被強制戒毒6個月;2011年7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密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2011年8月8日被釋放。
檢方指控,孫德東于2012年10月22日22時許,在本市懷柔區府前東街“亨通KTV”大門外,酒后因故與周某發生矛盾。孫德東駕駛別克GL8汽車準備離開時,明知周某處于打開的汽車左前門附近,仍然在高速倒車過程中,故意用車門剮、碰周某的身體后高速駛離現場。過程中,汽車碾軋周某的身體,造成周某的肝臟破裂,致周某失血性休克合并顱腦損傷死亡。
孫德東說,案發當晚,他請一名開發商和幾個朋友去KTV,突然進來幾個人,把他拽到其他包廂,包房里有幾個人,打了他幾拳。孫德東在這些人里發現了周某。孫德東說自己曾有一次參加賭局,輸了兩三萬元,向周某借了高利貸。
包房里,孫德東見對方人多,就要求和周某出去說話。出了門,孫德東徑直走向自己的車,打著了車,他告訴周某要換個地方談談。周某手扶著車門,不讓孫德東走。孫德東心里害怕被打,決定越快逃離越好,他打了周某兩下,周某閃身躲開。孫德東說他看不見周某,就倒車。車子倒車過程中,撞到東西停下,他又往前開,往前開的時候覺得后輪剮到東西,意識到可能撞了人。開車跑回家后,孫德東打電話讓朋友去現場看,朋友說有人在搶救。案發次日,孫德東向警方投案。此案未當庭宣判。(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