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將孩子送人撫養,實際上卻把孩子賣掉。近日,奉賢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拐賣吸毒人員初生嬰兒的案件,謝某、陳某等人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批準逮捕。
來滬多年的段小琴一直有吸毒史,2007年9月因吸毒被處勞動教養一年九個月,2009年4月出來后認識同為吸毒人員的奉賢人許某,之后兩人同居。 2010年6月,段小琴生下一名男嬰,由于兩人都沒有正當職業,無法養育孩子,許某便找來熟人謝某幫忙。謝某是吉林人,在上海奉賢已呆了十多年。謝某稱,奉賢當地有一對四十多歲的夫妻沒有子女,可以收養孩子。經過商量,段小琴和許某同意把孩子送給別人撫養,謝某抱走孩子后給了他們七八千元,稱是對方給的營養費。實際上,謝某以18000元的價格把孩子賣給了山東人陳某。
陳某1997年從山東來上海打工,在奉賢區西渡鎮做水果生意。因為聽老家的吳某提及想買孩子,陳某便從謝某處買回孩子,交給從山東趕來上海的吳某,吳某把18000元給了陳某。把孩子帶回家后,吳某沒時間照顧孩子,男嬰被放在豬圈里喂養,經常哇哇大哭。啼哭聲被來吳家幫忙的郭蘭聽見了,她與丈夫結婚快6年,一直沒有孩子。談妥后,吳某把孩子賣給了郭蘭一家,收了36000元。
今年6月,經知情人章某舉報,公安機關鎖定謝某、陳某二人。此時謝某已于2011年離開上海回到吉林老家,陳某則在2013年初去了江蘇南通。警方迅速將二人抓獲,并去山東將吳某和郭蘭夫婦以及孩子帶回上海。
目前,謝某、陳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已被奉賢檢察院批準逮捕,吳某因有自首情節且態度良好被取保候審,郭蘭夫妻雖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但因態度良好,積極配合,也被取保候審,奉賢檢察院將依法對他們提起公訴。(新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