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報討薪欄目接到一起“與眾不同”的投訴。以往前來投訴的都是外來務工人員,這次投訴人變成了餐廳老板葉先生。提起剛離職的廚師小劉,他氣得直罵對方“沒良心”。原來,葉先生為了培養小劉,花了1.2萬元錢將他送到上海培訓。不料,培訓回來沒多久,小劉就跳槽了,甚至連最后一個月的工資也沒結,還換了電話號碼。
老板投訴
迎合老外口味增設西餐
葉先生是義烏一家餐廳的老板。前年4月,他聘用了來自湖南的廚師小劉,雙方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月工資為4500元。一年多來,小劉干活勤快,做事仔細。葉先生看在眼里記在心上,還把小劉的月工資漲到了5000元。
由于餐廳位于商貿區,前來光顧的老外較多,而餐廳的中式菜肴不能完全滿足老外的口味。去年9月,葉先生決定嘗試增加西式菜肴。
“當時擺在我面前有兩條路,要么直接聘請會做西餐的廚師,但成本較大。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派人出去接受西餐培訓。”葉先生說,就在他躊躇不定時,小劉自告奮勇要求學做西餐。
出師后卻跳槽離開
“我覺得小劉是個可造之材,就同意了。”葉先生花了1.2萬元錢將小劉送往上海接受脫產培訓,為期一個半月,其間工資照付。小劉培訓回來后,果然學會了不少西餐菜式,餐廳的生意也比往常好。葉先生很高興,他還與小劉續簽了3年勞動合同。然而,好景不長。上月17日,葉先生接到小劉的短信:“葉總,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現在有一家餐廳高薪聘請我,我決定離開。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我不要了,就當賠償你的損失。另外,十分感謝你的栽培。”
看到這條毫無征兆的短信,葉先生傻了眼。他多次撥打小劉的手機,對方起初不接電話,后來干脆換了號碼。“真是太氣人,做人怎么能這樣忘恩負義?”
律師觀點
餐廳可向廚師追索培訓費
“葉先生可以向小劉追索培訓費。”浙江縱伸律師事務所律師金京華表示,這起糾紛在現實生活中較具典型性,目前一些用人單位在支付了高額費用培訓員工后,員工卻不愿繼續為用人單位服務,致使用人單位不僅損失了培訓費用,而且還為競爭對手培訓了人才。
金京華表示,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離職時如果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并按照服務期年限等額劃分每年應承擔的培訓費,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這起糾紛中,小劉續簽了3年勞動合同,每年應承擔4000元培訓費。而小劉僅工作了兩個月就離開,他至少要支付餐廳1.1萬元培訓費。”金京華建議葉先生申請勞動仲裁。樓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