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杜西剛)近日,一名男子因攜帶管制刀具,被丹鳳縣商鎮派出所抓獲。盡管該男子稱帶刀是為了防身,但由于其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被依法進行了治安處罰。
5月26日晚上,商鎮派出所民警在丹鳳高速路出口巡邏,執勤民警在檢查車輛時,發現一輛車牌為豫R45000的半掛貨車司機涉嫌用刀具毀壞財物,對該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室內存放一把管制刀具,巡邏民警依法對此管制刀具收繳。經詢問,司機稱長途駕車,隨身攜帶刀具用于防身。因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之規定,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商鎮派出所依法對其進行了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