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祖父墳前燃放鞭炮,引起了一場森林火災。9月11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處年邁的被告人歐陽顯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
現年76歲的歐陽顯是湖南省平江縣人,今年4月31日下午,因為恰逢過時多年的祖父生日,歐陽顯帶著祭品,去到其祖父位于平江縣南江鎮顯高村“干垅里”山上的墳墓處祭拜。在燃放鞭炮時,不慎引燃了墳墓旁的枯草,引起了森林火災。直到當晚22點左右,山火才被當地村民撲滅。經平江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對火災損失專項核查:此次山火過火林地面積共計115畝(生態公益林106畝),其中有林地面積94畝,宜林荒山21畝,林木受損株數程序100%,受損幼樹共計4150株,其中杉幼870株,松幼3280株。
案發后,被告人歐陽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平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歐陽顯違反林區用火規定,防火期內在林區違章用火,以致引發森林火災,造成了較大損失,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失火罪。案發后,被告人歐陽顯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被告人歐陽顯在案發時已年滿75周歲,且系過失犯罪,亦應對其予以從輕處罰。給合本案的具體情況及平江縣司法局的評估意見,可對被告人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本文中歐陽顯為化名 余琰 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