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 5月5日,柞水法院下梁法庭與石甕鎮石甕村調委會共同化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雙方握手言和。
李德雇傭陳橋等四人為其干活,2014年8月18日上午10時左右,在為攪拌機更換皮帶過程中,陳橋不慎將右手拇指夾入了皮帶中,導致右手大拇指第一關節骨折。陳橋受傷后,雙方就陳橋的賠償問題一直未達成協議。2015年春節前,陳橋帶人到李德家大吵大鬧,賠償問題仍未解決。陳橋無奈將李德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各項賠償費用。
該案受理后,法官在向李德送達訴訟材料時了解到原、被告雙方是表兄弟關系,原來關系很好。此案處理不慎,就會傷了表兄弟的和氣,法官積極主動與村組聯系,請石甕村調委會幫忙協調處理此案。5月5日下午,雙方應約到石甕鎮石甕村村委會,法官從法律層面有針對性的進行釋明,明確指出李德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具體賠償項目。兩位村調委會人員主要從親情出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做雙方的勸解工作。經過三個多小時耐心細致的調解,最終陳橋和李德達成了協議。至此,一起表兄弟間的矛盾糾紛得到成功化解。(文中人物姓名均系化名)(下梁法庭 詹緒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