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2 日 ,柞水法院審結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姜某順虛構自己是承包工程的老板,在騙取原告的信任后,又騙得原告錢款共計 314000元。經法院審理后判處被告人姜某順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責令退賠原告的損失314000元。
被告人姜某順通過網上“斗地主”游戲認識了一江西女子,之后通過微信等方式一直保持聯系。2012年雙方約定見面后,原告見被告人長相俊朗,氣質不凡,再加上被告人的花言巧語,博得了原告人的芳心,雙方同居一段時間后,姜某順虛構要去西安承包工程,承諾讓原告投資入股,盈利后有高額回報。姜某順以繳工程保證金、包工程要送禮等各種理由多次要求原告人匯款共計314000元后突然失蹤,原告此時才醒悟已上當受騙,于是向警方報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原告人現金31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故做出上述判決。
法官在此提醒:不要輕信網絡認識的陌生人,即使在了解交往后,也最好不要有經濟來往,以免上當受騙。(本文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