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打擊“盜搶騙”犯罪專項行動之二
電信詐騙——是犯罪分子利用手機短信、電話、郵寄傳遞和網絡等通信手段實施的新型詐騙犯罪活動。為有效的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警方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幾點:
一、認清識別常見三種犯罪活動:
(一)電話詐騙:1、冒充電信局、公、檢、法、司等工作人員電話詐騙:不法分子冒充電信局工作人員以電話欠費等名義實施的一系列詐騙行為,或冒充公、檢、法、司等國家工作人員,以事主賬戶涉嫌洗錢、販毒、詐騙等犯罪活動,利用事主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讓事主將自己銀行存款轉入不法分子指定的安全賬戶的詐騙行為。2、冒充熟人虛構事實詐騙:冒充親朋好友,以車禍、生病、違法需交納罰款等為由實施詐騙。3、以購房、購車退稅為名電話詐騙:詐騙分子謊稱自己是稅務局人員,以“稅務局要退還購房契稅、汽車購置稅”為由要求事主速與財政局某電話聯系并實施詐騙。4、中獎詐騙:嫌疑人撥打受害人手機,稱其手機號在公司的搖獎活動中中獎,然后告知其需交納個人所得稅、服務費和銀行手續費等實施詐騙。(二)短信詐騙:1、利用銀行卡消費實施詐騙:不法分子通過手機短信提醒用戶,稱其銀行卡在異地刷卡消費,如有疑問,可致電X號碼。在用戶回電后,其同伙假冒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逐步將受害人引入轉賬陷阱,從而達到詐騙目的。2、無理由匯款詐騙:通過手機短信發送”銀行賬號,要求速匯款“等內容用來行騙正巧要匯款的人員。(三)網絡詐騙:1、以提供博彩、股票資訊進行詐騙:嫌疑人以幫助選股票付酬勞、收益分成或幫受害人購買股票為由騙取受害人匯款。2、發布虛假中獎信息詐騙:受害人上網時會顯示QQ中獎或網絡游戲中獎,要獲得獎金必須先交納手續費、個人所得稅等名目,騙取受害人匯款。
二、自防措施及做好宣傳
(一)不要有“貪圖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餡餅”的心理。(二)注意保護個人資料信息,不可隨意注冊、填寫自己的身份、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等私人信息。(三)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時,積極向周圍的親人、朋友做好宣傳,特別是平時獨自在家的中老年、離退休人員等易受騙群體要注意提醒。
三、及時報警減少損失
如果掉入不法分子所設置的陷阱,要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發現上當受騙不要有僥幸心理,應當迅速保存涉案證據,并及時報案。
各金融機構要切實提高營業網點臨柜人員和保安人員的防范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嚴格落實“四問”制度(即:匯款到哪里?收款人認不認識?匯款作什么用途?是否因收到陌生人電話或短信而匯款?),一旦發現群眾有異常轉帳、取款、匯款行為,必須主動提醒、解釋勸阻,堅決守牢銀行匯款階段的防線。
警方特別提示:請廣大群眾注意,公安民警在聯系事主辦理手續時,不會要求匯款或凍結、繳納所謂保證金、押金、手續費等任何費用,而是會與事主當面核對、辦理手續。群眾發現被騙時,一定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或到就近派出所找公安民警咨詢。
(商公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