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呂和王的合影。王旭艷供圖
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卻與女性非法同居保持婚外情;與情人發生爭吵后,又雇兇實施爆炸、毆打傷害情人。近日,備受關注的遼寧省凌源市(縣級)衛生局副局長、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呂仲學,被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1997年,已婚的呂仲學與凌源市單身女老板王旭艷相識結為情人關系,并長時間非法同居在一起。隨著王旭艷的身體變壞,生意也陷入困境,呂仲學與其他的女人出現了緋聞,并且要與同居多年的王旭艷分手。王旭艷曾經多次帶著與呂仲學一起在全國游山玩水的照片到醫院甚至市政府去鬧,王旭艷還鬧到了呂仲學的家里,兩人由此而產生了矛盾。為此,呂仲學幾次雇人對王旭艷實施傷害行為。
2007年1月1日晚,被告人張云軒伙同另外二人來到王旭艷臥室,持鋼管對王實施毆打后逃離。經鑒定造成王旭艷頭部、面部多處受傷。事后,呂仲學付給張云軒酬金3萬元。
手榴彈引爆情人汽車
2007年4月13日早8點左右,王旭艷如同往常一樣,從凌源市文冠小區的家中走出,來到車前,上車、發動汽車、起步……一聲巨響之后,車前部猛烈震動,王旭艷只覺得耳朵還不斷發出轟鳴聲,車子爆炸嚴重損毀。王旭艷下車之后立刻給保險公司以及車的售后單位打了電話,但技術人員檢查之后的結果讓她更擔心了……
"車不是自己發生的爆炸,肯定是有人安裝了爆炸裝置,您報警吧。"技術人員的一番話讓王旭艷陷入了深思,"究竟是誰干的,難道是他,他真的這么絕情了嗎?"
在凌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王旭艷得知,自己的車是被手榴彈炸壞的。在離開刑警大隊之后,王旭艷撥通了呂仲學的手機:"我的車炸壞了,但是你沒把我炸死,你請我吃飯吧。"
兩個人找到一家飯店后,王旭艷舉起一杯酒:"老呂,這有可能是我們最后一次吃飯了,我沒死,已經是很幸運的了,我要走了。"呂仲學情緒也有點激動,但是在穩定了一下之后,他還是不客氣地說:"走吧,越遠越好,否則,我只能讓你離開這個世界,到時候,我只能每天到你的墳前看你了。"
王旭艷告訴記者:"當時我只能把這當成是呂仲學對我下的最后通牒。"隨后王旭艷離開了凌源,她告訴記者,她之所以這么做,一是為了活命,在凌源繼續呆下去,隨時都會有危險,此外,她暗下決心,一定要告倒這個喪失人性的家伙,讓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他讓我買槍"辦了她"
王旭艷的車被炸之后,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是2009年以來,卻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王旭艷汽車被炸一案告破,兇手不是別人,就是王旭艷的情人呂仲學。2009年4月初,呂仲學被警方帶走調查。
記者了解到,承包了凌源市第一人民醫院工程的張海燕為了討好呂仲學,在2006年底,找到呂仲學,要幫呂仲學收拾王旭艷,在幾次溝通之后,呂仲學讓張海燕"想辦法買把槍收拾王旭艷,把她給辦了"。
按照張海燕的理解,"辦了"的意思就是要整死王旭艷,張海燕找到了熟人閆鳳奎,沒買到槍,對方卻表示自己手里有手榴彈,張海燕花5000元買了兩顆手榴彈。
2007年4月初,呂仲學帶著張海燕到王旭艷家樓下,給張海燕指認了當時停在樓下的王旭艷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