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記者 王尚鋒 實習生 張 鵬)5月27日,市長陳俊主持召開2013年第九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商洛市表彰獎勵暫行辦法》和《商洛市特色產品認定管理辦法》。
會議強調,表彰獎勵工作要充分發揮激勵、引導、示范作用,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堅持從嚴把關、總量控制、注重效果;堅持群眾推薦、基層評議、層層把關、上級批準的原則進行。要盡可能減少表彰獎勵的數量,嚴禁擅自設立表彰獎勵項目或隨意擴大表彰獎勵范圍和規模,堅決杜絕相同或相近的表彰獎勵項目重復設置,不斷提高表彰獎勵工作的質量。市直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職能,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堅持標準,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組織開展表彰獎勵活動,確保表彰獎勵工作健康、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
會議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政府引導、企業自愿、部門相互協作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名牌建設,提高我市企業產品質量,積極爭創商洛市特色產品。要以具有一定規模、發展前景好的產品,有較大影響力的農產品,商洛地域特色產品,綠色、環保、節能、生態旅游服務和循環經濟發展產品為重點,穩步推進特色產品的培育和發展。要嚴格特色產品申請基本條件,申報、認定程序及認定原則,加強特色產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要積極引導和推動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產品市場競爭能力,提高我市特色產品知名度。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