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市購物可以免費抽大獎,價值上千元玉器等你拿”,這樣的活動你敢參加嗎?近日,羅源縣工商局接群眾投訴,稱某購物廣場門口有人利用抽獎方式欺騙性銷售玉器。
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在該超市出口處張貼著兌獎公告,特等獎至二等獎分別贈送價值3999.9元、3099.9元、2099.9元的翡翠玉器,三等獎、四等獎則分別贈送100元、50元優(yōu)惠券。對于這些翡翠玉器,經營者李某稱只是普通品質的翡翠玉器,平均進價不足100元。經查,該柜臺與超市只是租賃關系,且并未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證照。
李某以“有獎銷售”形式開展經營行為,在經營場所、商品價格、寶石鑒定證書上均作虛假不實的表示,且其采用虛高標注商品價格,然后通過“中獎”可優(yōu)惠購物及返還所謂高價值玉器的方式推銷質次價高商品,構成無照開展欺騙性有獎推銷質次價高商品行為。工商部門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福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