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出鄭州文交所董事長王迪攜款2億元出逃的消息后,近日因天津卓遠天澤非法集資案而露出水面的哈爾濱文交所,其身份也遭質疑。業內人士表示,文交所本身的“亂”和“濫”確已到了危及新興行業如何健康發展的地步。
自從去年年底開始,國務院發布《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被稱作“金融創新”并飽受爭議的文交所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也開始進入了“整頓倒計時”階段。
這個倒計時的終點是6月30日,文交所與將其推上風口浪尖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將何去何從,仍是謎局。
堅持還是妥協?
有數據表明,截至去年底,國內共有60家文化藝術品類交易所,全國文交所發行產品數量一度逼近18億元人民幣。國內投資渠道單一,而各地政府又爭相上馬交易所,這些因素直接導致了交易平臺數量迅速增長、絕大多數交易所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風險,市場監管不夠完善,虛假產品不時出現等亂相。
于是,針對文交所的野蠻生長,去年11月24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該文件出臺后,天津文交所8只藝術品應聲接連3天跌停,記者日前登錄天津文交所網站發現,所有藝術品份額交易仍如常進行,對于“6·30整頓”目前仍然沒有任何解釋與說明。目前全國各文交所中仍在運行的只有天津和泰山文交所兩家。
不過,與天津文交所的“堅守”相比,另一部分文交所選擇了善后退款。
漢唐藝術品交易所去年11月22日起就對所有交易品種進行了停牌處理。其公告稱,漢唐藝術品交易所一直堅持確保單個品種(資產包)持有人累計不超200人、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會員發售藝術品份額來進行交易,“本次調整主要集中在非集中競價、非持續交易方面進行完善”。
而今年4月15日,深圳文交所成為首先出臺善后方案的文交所。根據該所公告,對于“已掛牌交易資產,第一步,深圳文交所以投資人的購買價格,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流通投資人的份額(不包含原始持有人和交易商),5月30日前支付一期50%資金,6月30日前支付二期剩余50%資金。第二步,由深圳文交所與其他持有人(原始持有人、交易商和不愿出讓份額的流通投資人)按合法方式變現資產包藝術品”。
此外,陜西文交所、湖南文交所也發表聲明稱,停止該交易所正在進行的一切藝術品份額產品發行,為發售的產品辦理全額退款給投資者。
“實物實權”是創新還是偷換概念?
有堅持,有妥協,也有一些文交所通過其他方式來開展業務。
6月5日,南方文交所以“實物實權”模式發售了嶺南畫家“趙少昂原創107幅中國畫作品”作為其“保真保值”平臺的首發產品。按照發售規則,每一件作品發售價格為8.8萬元,購買必須以件為單位,一件為一份,購買107幅產品總價為941.6萬元。投資者購買后,可實物提權,也可以選擇存放在文交所,并在其網站上掛牌交易。
中國文化產權交易所籌備組負責人彭中天表示,此前進行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都是虛擬的,沒有相應的實物對應,是將某一件藝術品拆分成多份出售份額卻不可能把該藝術品真正切割分份交給投資者,而現在的物權交易模式可以把交易貨物交給本人,是文交所交易模式的創新嘗試。
不過,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則表示,“物權交易”是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偷換概念做法。“如果份額化交易的藝術品真正存在交割行為,該件產品就不可能再進行連續交易,但目前這些所謂的物權交易份額化產品幾乎都是將投資者認購的產品繼續放在文交所這個平臺上進行連續交易,這樣就無法實現所有權的交割,投資者得到的是自己所持有的那份份額而不是真正的藝術品。”孟勤國直言,只要進行了連續交易,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產品就仍然屬于非法證券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