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有親戚跟他們講,這法律顧問也曾說,他了解出版社這邊的詳情,可以為他們代理。
至于這價值70多萬元的金幣,其實是目前齊家得到的數額最大的一筆賠償。
當時齊家有將近20個案子在沈陽起訴,社會關注度極大,其中有關紀念金幣的這一起,被定為“知識產權日經典案例”。當時法院邀請社會各界旁聽開庭,齊家376萬元的訴訟標的似乎很有希望。
“對方看到這個陣勢,就要和解,給我們70多萬元。”于錦江說,本來他們并不同意,結果對方亮了“底牌”。
“人家拿出工商登記,注冊資金就10萬元。我們要是不和解,70萬元都沒有了。”齊秉頤說,那時他們為取證買金幣,加上訴訟費等等開支,算起來已接近10萬元,只能“見好就收”。
另有一起,齊家訴訟標的10萬元,出版社答應8萬元和解。于錦江、金南日來找齊秉頤,“我得給律師面子啊,兩萬就不要了。”結果過了幾天,對方找于錦江說:不和解了,法院判多少是多少,判10萬就認了。
緣由是:出版社是國營單位,這8萬元賠償哪個領導點頭,就是哪個領導擔了。可這責任,沒人愿意擔。
那就接著打吧!
官司打到現在,于錦江說,有些已僵住了。
“比如天津那個出版社,我們知道它出了100多本。現在就起訴它1本。要是好好談,順利解決了,其他都好說。不然,我們把剩下的也一起打。當然,這對我們來講,壓力也很大。”他說,最早起訴的幾家現在都還沒結果,兩邊如今都已經下不來臺了。
齊秉頤說,本來打這些官司的目的是賠禮道歉為主,可這都做不到,那就只能走經濟賠償這條路了。“齊家打這官司本來不是為錢,咱們好說好商量,我說不定還不要錢。”
他說這話,不像是裝假。
讓齊白石和HelloKitty競爭
2002年,有個滿口臺灣腔、身材瘦高的年輕人找到齊秉頤。他就是郭羿承。
郭羿承從小學畫,偶然把自己的作品印在T恤上,結果發現這種藝術衍生品比自己的畫還要好賣,于是在1996年創立了一家名為Artkey藝奇的藝術授權公司。簡單地說,就是從藝術家那里獲得授權,然后出售其版權,是謂“文化中介企業”。
他說,自己一直鐘情于齊白石的藝術作品,“有形、有神”,后來到大陸拓展業務,第一個對象就是齊白石。
齊秉頤和郭羿承相談甚歡,北京的齊家人還陪他去湘潭的白石老屋逛了逛。
后來,郭羿承就提出了版權授權的請求。
南北兩邊齊家的主心骨,與郭羿承又長談了一次。這次談話有五六個小時長,郭羿承回憶說,齊家兩位先生抽煙熏得他快要過敏了。
齊家一門有不少都是搞藝術創作的行家,提出的問題包羅萬象:藝術授權是否會降低老爺子作品的藝術價值?藝術版權保護期到期后怎么處理?……
最后談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