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石家莊11月18日電(記者白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已30周年。30年來,我國文物保護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許多文物仍得不到及時搶救和有效保護,盜掘古墓葬、盜竊館藏文物、走私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城市建設和旅游發展過程中破壞文物的現象時有發生。
屢遭盜損
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文物被盜現象嚴重。
河北省懷安縣趙家窯漢墓群坐落在洋河岸邊,有古墓31座,是目前張家口市最大的漢墓群,1982年被列為省保單位。然而,這個漢墓群遭受了瘋狂盜掘,幾乎每個墓葬上都有不規則的盜洞。當地村民說,有的盜墓賊甚至在白天盜墓。
據了解,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有大量古墓被盜,盜墓手段趨暴力化、智能化、集團化。如,湖北省公安廳11月初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破獲一起特大盜掘、倒賣古墓文物案,繳獲文物198件,涉案文物數量多、等級高、價值大……
此外,隨著基本建設、城市化進程和旅游業發展的加速,大拆大建、過度開發、破壞損毀文物現象時有發生。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于各類拆建活動。
個中原因
“文物犯罪的誘因,最終還是要歸結為不合法的黑市交易、高額的利益驅動,刺激了人們獲取暴利的心理。”河北省文物局副局長李恩佳說。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李正忠指出,由于與文物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致使古玩舊貨市場中的文物經營活動處于失管狀態,有的古玩舊貨市場成為非法文物銷贓渠道,助長了文物違法犯罪活動。
文物犯罪猖獗,而文物部門尤其是基層文物部門保護力量依然薄弱。在一些偏遠地區,不少文物古跡長期處于無人守護狀態,成為犯罪分子覬覦目標,文物安全壓力大。一些基層文物工作者說,諸如墓群、長城等文保單位占地面積大,卻沒有相關的監控室,只靠農民等的巡視,很難及時有效看護好。
據世界文化遺產清西陵的文物管理處主任耿左車介紹,陵區面積80多平方公里,文管處161人,其中相當部分的人從事賓館、機關等工作。
據文物部門統計,全國半數以上館藏文物需要修復,但有修復專業資質的單位只有198家,專業技術人員2000余人。
專家表示,目前還沒有建立全國統一的文物資源基礎數據庫。在基層,文物執法機構不健全、經費不足現象較普遍。這不利于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
業內人士認為,城市文化遺存之所以面臨威脅,是因為它面對著強大的利益“競爭”。一些地方政府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發展對立起來,把歷史文化遺產視為城市發展的包袱,不能妥善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
加強保護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工委主任靳寶栓說,雖然在每年世界文化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等節點,有關部門進行紀念或宣傳活動,但經常性、普遍性和有針對性宣傳教育乏力。保護文物尚未成為全社會共同認識和自覺行動。
專家認為,現行法律已無法滿足文物保護的現實需求,例如,對文物違法的處罰過輕,且缺乏必要的強制措施,難以有效遏制違法行為。文物行政部門既無法行使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權力,也不可能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很難阻止一些建設部門強行施工造成文物毀滅性破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工商行政部門負責對文物市場實施監管,但許多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并不懂文物。
專家呼吁,盡早修改和完善文物保護法:加大對文物犯罪的處罰力度;明確文物執法機構;明確文物保護的范圍,對工業遺產、大遺址、文化線路、水下文物等事項做出明確規定;明確各級政府文物保護經費投入的比例;確立問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