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為了解決市中院在審理涉及國土資源領域中存在的有關問題以及如何提高聯合執法效果,商洛市國土資源局與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土地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實務座談會。全市國土資源、法院系統6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審查情況,市國土資源局通報了全市國土資源執法情況。通過六年來的土地行政案件分析,全市土地行政案件呈現四大特點:一是土地糾紛在所有行政訴訟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占到37%;二是群體訴訟案件較多,涉及面廣,影響較大;二是矛盾對抗性強,涉法涉訴率高,僅2010年占到38.46%;四是歷史遺留問題多,審理難度大。全市土地行政執法存在執法理念不到位,執法管理不到位,訴訟意識不強,申請法院執行存在畏難情緒等特征。
市中院、商州區法院、洛南縣法院及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洛南縣國土局、商南縣國土局等單位分別介紹了土地行政審判、土地行政執法的經驗和做法。市中院方學民副院長、市國土局陳華洲局長分別做了重要講話。認為這次會議凝聚了共識,搭建了平臺,明確了方向,就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協助配合機制,探索多元協調解決機制提出要求。要求從制度層面解決執法質量不高問題,建立考評獎懲機制、案件評析會、法制監督員等制度和措施,狠剎不作為、亂作為、亂罰款、以罰代批、罰款了事等歪風邪氣,狠抓立案、調查、案審、執行等細節,提高執法質量,樹立法律權威。
會議確定,一要建立國土資源、人民法院聯席會議制度,市級每年不少于1次,縣級每年1到2次;二要建立國土資源執法與人民法院司法資源共享機制,國土部門要主動將新頒布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文件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及時將司法審判的法律、司法解釋送國土資源部門,互相學習,加強溝通;三要雙方多聯系,國土資源重大案件法院提前介入,把執法工作做到位,經得起法院審查;四要理解與支持并重,攜手努力,共同破解執行難、拆除更難的問題。(國土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