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劉妍)近日,柞水縣法院在創先爭優活動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在取得實效上求突破,使創先爭優活動符合實際需要、化為實際行動、取得實際效果。
一是評先樹模,典型帶動。為在全院形成爭先進、創優秀的良好氛圍,該法院經過業績考評、民主推薦、干警測評等形式,評選出了辦案標兵、調解能手、宣傳調研工作先進工作者等一批先進個人和調解工作先進集體、黨風廉政先進庭室等先進集體;并深度挖掘先進個人、庭室的先進事跡,通過法院簡報、網站等形式予以宣傳報道,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為大家樹立工作的榜樣,鼓勵和引導全體干警在本職崗位上爭先進,在日常工作中創優秀。
二是群眾評議,接受監督。為幫助干警實事求是的肯定成績、客觀公正地指出問題,該法院積極組織群眾評議工作。采取支部及黨員自評、黨員互評、群眾評議、領導點評、民主測評等形式廣泛進行評議。從參加創先爭優活動情況、立足崗位履行職責情況、承諾踐諾情況、聯系和服務群眾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測評。并通過公示、會議等形式通報評議結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發揮職能,公正司法。切實加強民商事審判,妥善處理經濟糾紛,審理好醫療糾紛、相鄰權糾紛、農村林權糾紛、宅基地糾紛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著力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切實做好刑事審判工作,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依法懲處各類犯罪,維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切實加強執行工作,著力破解執行難題。通過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四是深入基層,服務群眾。該法院結合“下基層、訪民意、聽民聲”活動和審判工作“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校園、進軍營”活動,組織干警積極深入村鎮、社區排查矛盾、調解糾紛、進行法律宣傳,將法律、政策送到群眾手中,也廣泛聽取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自身工作。通過設立便民聯系點、開展巡回審判、建立立案信訪大廳等便民措施,方便群眾訴訟,服務群眾生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