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林懷君)為了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建立有效的群眾監督機制,商洛市扶貧開發局印發了《財政扶貧資金監督員制度實施辦法》,在強化自身監管的同時,采取聘請扶貧資金監督員的形式,拓寬扶貧資金項目監管渠道,形成監管合力。通過宣傳動員、組織推薦、縣初審、市審核等程序,近日,在全市聘請了30名政治思想素質好、法制觀念強、有社會責任感、公道正派、關心扶貧工作、熱心參與扶貧資金項目監督管理工作的市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鎮紀委書記為財政扶貧資金監督員,重點對貫徹落實中省市扶貧開發政策情況實施監督;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對扶貧項目和扶貧工程建設情況實施監督;定期反饋貧困群眾對扶貧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及時舉報扶貧資金管理和扶貧項目實施中的違規違紀問題,賦予其全面監督管理全市扶貧項目資金的職責,構建起體制內與體制外相結合的扶貧項目資金監管體系,真正把扶貧資金用在貧困地區、貧困農民身上,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