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王丹 王峰)《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將同時廢止。為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和出入境人員熟悉并遵守《出境入境管理法》,提升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社會形象和影響力,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部署及市局黨委的要求,開展形式多樣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宣傳活動,營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圍,為我市中外人員辦理出入境手續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高度重視,專題部署。為扎實作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實施,配合做好相關法律內容的宣傳工作,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定了《出境入境管理法》宣傳方案,向市局黨委做了專題匯報。市局黨委高度重視,就該項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向各分、縣公安局下發了《市公安局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通知要求,強化措施,擴大宣傳力度,為實施《出境入境管理法》營造良好環境。
圍繞重點,強化宣傳。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介紹,為營造濃厚的宣傳氣氛,全市各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新法實施前利用出入境接待窗口向群眾宣傳新法相關規定,并將于7月1日《出境入境管理法》起始施行當日,組織出入境管理民警張貼宣傳標語、海報,在街道人群集中、繁華地段設立宣傳咨詢點,向群眾散發宣傳資料、答疑解惑。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宣傳重點將突出以下內容:一是中國公民申請出入境證件的辦理;二是外國人申請簽證停留居留的辦理;三是來商外國人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的要求;四是有關華僑申請回國定居的規定;五是對違反外國人住宿登記及“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容留、藏匿、雇傭“三非”外國人的單位或個人的處罰規定。
強化培訓,提升素質。為確保《出境入境管理法》順利實施,市公安局決定,今年6月中旬舉辦全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系統貫徹執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培訓班。學習培訓的重點是《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對于原法律制度規定的調整內容,外國人簽證停留居留、住宿登記及日常管理,“三非”等涉外案事件的查處、執法要求以及貫徹執行新法的措施等,通過培訓,使出入境管理民警熟悉法律規定,提高執法能力,更好為辦證群眾提升優質高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