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本籃協違規操作前中國青年女籃球員、現年18歲的李明陽赴日打球一事,中國籃協并沒有打算偃旗息鼓。記者獲悉,籃協已經向國際籃聯正式遞交申訴函,表達了不能完全接受國際籃聯就此事件相關裁定的態度,并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利。
此前,國際籃聯曾就李明陽前往日本聯賽打球的事情做出了處理意見。他們認為李明陽赴日打球是一種違規行為,日本籃協需要分別向國際籃聯和中國籃協繳納2.5萬和2萬瑞士法郎的罰款,在這樣的情況下,李明陽就可以去日本聯賽打球。
中國籃協對于國際籃聯的判決并不能完全接受,因此他們向國際籃聯表達了兩個觀點:第一,中國籃協在和國際籃聯就李明陽事件達成一致前,不會向國際籃聯為李明陽開出澄清信。第二,李明陽如果在21歲后選擇代表日本隊打球的話,必須要在中國籃協同意后,才可實施。
中國籃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還透露了李明陽合同的關鍵細節:李明陽和北京首鋼女籃簽訂的是中國籃協要求的標準注冊合同,并不是外界所說的培養協議,并且這份合同要到2015年才結束。因此不存在合同不正規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國際籃聯的球員轉會規定,一個球員如果代表另外一個國家打國家隊比賽,必須在21歲以后,并且是要在這名球員之前的國家籃協同意的前提下。對此,中國籃協已經在申訴函中再次寫明,如果李明陽在21歲后成為“自由身”,并要代表日本女籃參加國家隊比賽,日本籃協必須要在中國籃協同意后才能實施,不能再次違規操作。籃協上周已把申訴函和相關證明材料發給了國際籃聯,等待后者的正式說法。“如果國際籃聯的答復我們仍然無法接受,那么還會采取措施,將向相關機構繼續上訴。”中國籃協相關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