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陸秀赟)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活動,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柞水縣藥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縣范圍內用四個月時間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本次整治行動,在藥品生產環節,將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嚴格按照處方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產,是否存在偷工減料行為;企業是否企業擅自接受藥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為;是否與不法分子相互勾結,利用藥品生產企業合法身份生產假劣藥品的行為;企業是否存在原料來源不明,不可溯源或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準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產制劑的行為。在藥品流通環節,將重點整治藥品批發企業是否存在“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的違法行為。對藥品零售企業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零售藥店,重點檢查進貨來源把關是否嚴格,銷售去向是否按要求嚴格管理;藥品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
對查證屬實的制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托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