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緒剛)近日,商南縣強力推進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拆遷關停工作,調整優化全縣畜禽養殖業布局,實現畜禽養殖廢棄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生態化,促進畜牧業生產與生態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縣上制定下發了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從8月15日到12月中旬,對全縣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全部予以拆遷關停。根據不同區域、不同畜種、不同規模,加強非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日常監管,采取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模式,實現糞污就地就近綜合利用,徹底消除畜禽養殖污染。
在拆遷關停工作推進中,按照“先重點、先規模場,后非規模場”的思路,分摸底調查、宣傳動員、現場登記、實施拆遷關停等四個階段實施,確保在12月15日前完成禁養區養殖場拆遷關停工作。根據禁養區內現有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污染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糞污無害化處理能力、處理程度、處理效果及養殖場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等內容,由各鎮辦確定拆遷或關停計劃。對禁養區范圍內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得力措施,依法責令限期拆除或關停,并禁止審批新建、擴建規模養殖場。對非禁養區內的現有養殖場畜禽糞污達不到無害化處理,造成環境污染的,堅決依法嚴肅處理。制定全縣畜禽養殖場拆遷關停補助標準,由各鎮辦將拆遷關停補償資金核實后報縣政府審批,由縣財政局將補償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根據縣政府審批結果,將拆遷關停補償資金撥付至各鎮辦,確保拆遷關停養殖場補償資金及時到位。同時,嚴格備案管理,新建養殖場通過審核后,方可辦理備案登記和啟動建設。凡未經審批、擅自動工建設的養殖場,由各鎮辦牽頭,縣公安、國土、環保、農業等部門配合依法查處。
加強全縣畜禽養殖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必須符合畜禽產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要求,嚴格履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并履行相關環評或備案手續,報縣農業局備案。凡未經環評或備案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不得開工建設,不得給予項目資金扶持。對列入重點環境風險源和綜合利用尚未到位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加大環境保護監測和監察執法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養殖污染案件及時嚴肅查處,震懾違法排污犯罪行為。安排技術專家做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確保養殖場養殖廢棄物循環利用。
同時,廣泛宣傳,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切實提高廣大養殖戶的環境保護意識。大力推廣干濕分離、沼氣化處理、有機復合肥加工、養殖——沼氣——種植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加大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力度,促進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及時報道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畜禽養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