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瑞 杜虹諭)柞水縣立足實際,積極探索“三變”改革路徑,不斷深化綜合改革,突出工作重點,把握關鍵環節,目前全縣已實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全覆蓋,集體經濟成群眾脫貧致富的主要收入來源。
縣上依據立地和資源現狀,將縣域集體經濟劃定為景區依托型、社區服務型、資源稟賦型和資源匱乏型四種發展類型,由全縣各村(社區)結合各自資源稟賦,對照分析選準產業,合理定位集體經濟發展模式,為各村(社區)找準發展定位、做好指引,通過發展一批、引進一批、壯大一批,確保每個村都有主導產業。西川村發展地栽木耳500畝,吊袋木耳200萬袋,年可實現產值2000萬元,帶動全村181戶貧困戶穩定脫貧;老庵寺村發展光伏、垂釣、電商,帶動43戶貧困戶穩定增收;朱家灣村將閑置的41戶百余間民房入股旅游企業,大力發展高端民宿,帶動41戶群眾增收8000元至1.2萬元,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從無到有、由小變大。
全縣各村根據自身情況,將集體和個人資源資產、產業發展資金、專項扶貧資金、個人出資、貧困戶農戶貸資金等作為資金股,將土地資源作為土地股,引導群眾依托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土地、資金入股等方式參與集體經濟建設和發展。村集體經濟在年總利潤提留10%公積金,10%的公益金和10%的風險金后,剩余按照確定的股權比例進行收益分紅,使群眾與集體經濟建立了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為推動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提供了金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