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胡根 陶剛)“今年咱村各項工作都在全鎮前頭,年終考核評個優秀沒問題,再想辦法讓農民人均收入多增長些,今年就能拿到7000多塊錢報酬,這可是以前的兩倍多哩”。這是丹鳳縣土門鎮八龍廟村支書邢書絨近日給村干部算賬說。
丹鳳縣為破解新形勢下村干部工作積極性不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不足等難題,積極探索激勵保障長效機制,近日出臺《關于完善村級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根據這項政策,該縣村干部年報酬平均將達到6000多元,相當于原來的2倍多,實行兼職兼薪,大型村支書主任“一肩挑”的報酬可達10640元。縣上還修訂完善《離職村干部生活補助辦法》,離職村干部的生活補助標準較之前提高3倍,最高每年可達1080元。同時,明確了村級辦公經費,每個村每年辦公經費平均達到1萬元,3000人以上的每村可達1.3萬元。由縣財政按村人口多少為各村預算村級辦公經費并在年初下撥各鎮,在鎮財政所逐村建立專賬,對村級正常辦公開支實行報賬制。
縣規定,村干部報酬由“基礎報酬+績效報酬+獎勵報酬”三部分構成,基礎報酬保障村干部基本生活,根據村人口多少,大、中、小型村的正職(支書、主任)每人每月分別為300元、280元、260元,村級副職(副支書、副主任、村文書)按村級正職的85%發放;績效報酬拉開差距,體現競爭和激勵機制,與年終考評格次和本村農民人均純收入相對上年增幅在全鎮排名情況兩部分相掛鉤,最多相差4000元;創新設置獎勵報酬,對以先進集體名義受到縣委、縣政府以上表彰或單項工作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從縣財政中拿出一定資金給予獎勵,受到中央級表彰的每項可獲獎勵報酬2000元。對曾以個人身份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的離職村干部,只要在村級正職崗位上連續任職8年以上,且即可享受生活補助,且比未受省以上表彰的離職村干部在任職年限相同的情況下,每月補助高20元。
縣委制定下發《關于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村級組織設置及村干部職數以及村支書、副支書、主任、副主任和村文書的工作職責,對村干部的選拔任用、激勵保障、監督管理和教育培訓等方面也作了明確的規定。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村,享受財政預算報酬的村干部不超過3人,1001—2000人(含2000人)的村,設村干部3—4人,2000人以上的村,設村干部4—5人。提倡村兩委會成員交叉任職,提倡村支書主任“一肩挑”,鼓勵村“兩委會”成員尤其是無職委員兼任村民小組長、村計生主任、治安信訪調解員等職。